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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昭和二十年廖公瑾等2人登記濟副本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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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十年廖公瑾等2人登記濟副本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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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十年廖公瑾等2人登記濟副本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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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十年廖公瑾等2人登記濟副本藏品圖,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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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十年廖公瑾等2人登記濟副本藏品圖,第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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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十年廖公瑾等2人登記濟副本藏品圖,第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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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十年廖公瑾等2人登記濟副本藏品圖,第7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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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十年廖公瑾等2人登記濟副本藏品圖,第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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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十年廖公瑾等2人登記濟副本

廖公瑾

立契人:廖公瑾,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昭和貳拾年貳月四日

長:25 x 寬:17 (cm)

870941.001 昭和拾九年十一月七日 本件登記濟 臺南地方法院虎尾出張所 副本 書類調查 印鑑對照 登錄稅等ノ調查 打●消印 登記 見出帳ノ記入 登記簿ノ校合 登記濟證ノ還付等 公告 通知 土地分筆登記申請書 受附 昭和拾九年十一月七日 第 號 不動產ノ表示 末尾記載ノ通リ 登記原因及ヒ其日附 昭和拾八年拾弍月弍拾九日分割 登記ノ目的 土地分筆登記 課稅標準 土地壹筆 登錄稅 金五拾戔也 添付書類 申請書副本 委任狀      土地臺帳謄本

購置

登錄號:19980010948

本物件為昭和二十年廖公瑾等2人登記濟副本,張數8張。「臺南地方法院虎尾出張所」戳印4枚、「臺南地方法院虎尾出張所印」戳印1枚、「副本」戳印2枚、「林萬全」戳印5枚、「林廖氏玉梅」戳印4枚、「林」戳印1枚,共計戳印12處。廖公瑾在昭和19年(1944)11月7日到臺南地方法院虎尾出張所辦理土地分筆登記申請書與地目變更申請書;登記原因與日期為昭和18年(1943)12月29日分割;登錄稅金50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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